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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文章来源:www.shpjbs.com 作者:浦江商学院 发表时间:2011-08-16 14:37 阅读: 次
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上海班招生简章
自主录取 享受国家最低线 国家承认学位
北京理工大学是以“理工为主,工理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1995年首批被国家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2000年以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形式,成为全国第十个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的高校。北京理工大学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恢复管理类学科教育的高等学校之一。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是国内为数寥寥的具有管理学门类全部学科的管理学院之一。学院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一百余人,9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其教师队伍丰富的教学经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广泛的国际交流网络,在管理学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北京理工大学杰出校友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前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更多的将军、两院院士、学者等。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的设立,旨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二、培养方案
三、报考条件
(注:对于通过专升本途径获得本科毕业证或者学士学位的考生,也必须符合上 述条件。) 2.原所学专业不限。
四、考试与录取
五、报名方法 本人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不必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胸卡即可),正面1寸彩照1张,报名费200元。
六、培养期限与费用
七、学习安排
每年10月。
正式录取后转为正式学籍。 注:历届参加MPA考前辅导班的学生,通过率在95%以上。
八、学位授予 学员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公关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进行查询。
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地区唯一授权合作单位:上海浦江商务专修学院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1011670000371号,网址:http://www.shpjbs.com) 报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7楼(华东师范大学正门北侧) 交通路线:轨道3号线、4号线金沙江路站下 ,公交:67路、754路、69路、765路、829路、909路、224路华师大站下车。 咨询电话:400-880-5059或021 - 62455059转招生办公室 24小时咨询热线:15000181908
沪教广备(金山)第2011080044号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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